| 一、 |
依據「桃園市政府115年度獎勵參加客語能力認證績優團體實施計畫」辦理。 |
| 二、 |
旨揭計畫分為市府機關組、公所組、學校組及其他組等4組,並規劃「到考率」及「合格率」二種獎勵機制,獎項規劃說明如下: |
| 1、 |
前三名:報名單位之到考率須至少達70%(小數點數字無條件捨去)且由高至低排序(如到考率相同,名次並列): |
| (1) |
第一名:新臺幣(以下同)8,000元等值禮券及獎狀一幀。 |
| 2、 |
進步獎:同一報名單位之到考率須至少達70%(小數點數字無條件捨去)且較前一年度增加至少3%者,頒發1,000元等值禮券及獎狀一幀。 |
| 1、 |
前三名:報名單位之合格率須至少達60%(小數點數字無條件捨去)且由高至低排序(如合格率相同,名次並列): |
| (1) |
第一名:1萬元等值禮券、獎狀一幀及桃園客庄一日遊尊榮行程(限報名單位之主要推動者1人及通過認證人員)。 |
| 2、 |
進步獎:同一報名單位之合格率須至少達60%(小數點數字無條件捨去)且較前一年度增加至少3%者,頒發2,000元等值禮券及獎狀一幀。 |
| (三) |
請於各級別認證成績放榜後15日內至桃園客語開班及認證獎勵平臺(https://tychakka.tycg.gov.tw/)上傳考生成績單電子檔,以完成報名程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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