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一、 |
依據中華民國114年9月22日桃教小字第1140091556號函辦理。 |
| 二、 |
參賽對象: 歡迎全市各公立國中小教師報名送件,每件作品作者限定由一至四名共同創作(不需為同校),且每人參賽以三件為限。 |
| (一) |
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115年2月26日(四)止。 |
| (三) |
成果發表會:115年3月25日(三)13:00~17:30。 |
| 1、 |
特優,取2件作品,核發作者5,000元禮券,並頒發獎狀。 |
| 2、 |
優等,取3件作品,核發作者4,000元禮券,並頒發獎狀。 |
| 3、 |
甲等,取4件作品,核發作者2,000元禮券,並頒發獎狀。 |
| 4、 |
佳作,取3件作品,核發作者1,000元禮券,並頒發獎狀。 |
| (二) |
未達水準者得從缺,倘作品屬共同創作時,禮券由作者群均分。 |
| (三) |
依據「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獎勵案件核發禮品禮券實施要點」,獎勵案件核發禮品或禮券,其核發名額以不超過參加人數(或團體數)百分之二十為限。 |
| (一) |
紙本文件部分,請用信封裝妥,並於信封上註明作品名稱、組別、參賽單位、作者等,於收件截止日前送(寄)達桃園市華勛國民小學學務處收。地址:32077桃園市中壢區榮民南路205號。聯絡電話:(03)4661587轉310或311。 |
| (二) |
電子檔案部分,檔案名稱請以校名-參賽者姓名-作品名稱命名,例如:華勛國小-劉瓊文-本土語文作品輯錄,email至wendyliu@hses.tyc.edu.tw。繳交電子檔後,請電洽或email向華勛國小學務處劉主任確認。 |
| 六、 |
聯絡電話:(03)4661587轉310或311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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