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|
依據本市「114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-專業回饋人才初階培訓研習實施計畫」辦理。 |
二、 |
為提升教師備觀議課之基本知能,本中心辦理專業回饋人才初階培訓研習,敬請貴校轉知初任教師擇一場次報名參加,檢附初任教師名單(如附件),本研習亦鼓勵尚未取得專業回饋人才初階認證之教師報名參加。 |
(一) |
研習名稱:桃園市114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-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研習課程 |
(二) |
研習對象: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(含未具合格教師證書之代理、代課、兼任教師或教學支援人員等) |
(四) |
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開課日之前一日中午12時止,相關梯次時間、講師名單及研習代碼如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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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梯次研習時間:114年9月20日(六)09:00~16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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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習時間:114年11月1日(六)09:00~16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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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習時間:114年11月8日(六)09:00~16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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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習時間:114年11月22日(六)09:00~16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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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習時間:114年12月20日(六)09:00~16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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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習時間:114年12月27日(六)09:00~16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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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習時間:115年1月17日(六)09:00~16:00 |
四、 |
參加研習者請至「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」(https://www1.inservice.edu.tw)報名登錄,敬請講師及工作人員所屬學校惠予公(差)假登記,敬請學員所屬學校惠予公假登記,研習當日適逢假日,得於兩年內核實補休。 |
五、 |
本校校內無提供停車,學員汽車請自行於周邊停車場停放;機車可停本校機車棚(位於面向校門口左方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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