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有關本市辦理「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」(B4各領域/科目數位教學工作坊)一案 |
一、 |
依據「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」113年桃園市中小學實施計畫辦理。 |
(一) |
參加對象:已參加過A1數位學習工作坊(一)及A2數位學習工作坊(二)認證之國民中小學教師。 |
(三) |
報名方式:請至「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」點選「研習搜尋」輸入課程代碼報名(網址:https://www4.inservice.edu.tw/)。 |
三、 |
請貴校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參與,並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參 與教師公(差)假登記。 |
|
檔案下載:
|
資訊組長 江嘉健 於 2024-04-26 14:44:58 發布
|